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动开放办学,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205号)(附件1)要求,现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范围
辽宁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平台(酷学辽宁)上线课程,网址:
http://looc.fanya.chaoxing.com/fanya/courselist。
二、共享方式
结合我校实际确定选用课程后,由精品开放课程主讲教师(以下简称“建课教师”)与指导教师(以下“用课教师”)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备课、研讨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网上课程资源,实现课下学习基本理论知识、课上积极研究讨论,激发学生兴趣,拓展学生思路,开阔学生眼界,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教学团队需承担日常导学、课程辅导、学生答疑等辅导性工作。建课教师所在学校出具考核成绩,学生所在学校认定学分。
三、申报范围
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开课的在编教师。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教师须具有积极的教学热情,乐于改革教学方法,并具有一定研究式、讨论式课堂教学改革经验。
2.用课教师应征求建课教师同意后,方可确定选用课程。
3.用课学校在尊重学生自愿选择的前提下,实行小班授课(原则上50人以内)。
4.教学团队应注重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与创新。
5.建课教师须积极配合,对课程资源进行定期升级、更新,丰富资源,以满足用课学校的教学要求。
6.建课教师所在学校与用课学校应积极建立沟通渠道,共同完成课程注册、课程教学过程监督、课程成绩评定及学分认定相关工作。
五、有关要求与政策支持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此项工作已列入辽宁省教育厅对各高校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2.各学院、部要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推广跨校修读学分工作,积极组织教师和学生参加此项工作。
3.我校用课教师任教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的工作量按照任教本校对应课程学时的1/3计算,并在相关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支持。
4.教务处将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的安排,组织开展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的教师参加由辽宁省教育厅开展的专门培训。
5. 辽宁省教育厅将定期组织相关课程进行总结验收,并根据总结情况,遴选出部分优秀课程列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6.请各学院、部于8月18日下班前确定选用课程,并将《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yxljwc@yku.edu.cn,纸质版1份(签字盖章)提交教务处。
7.其他未尽事项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杨兴龙
办公地点:行政楼231
教务处
2022年8月13日
初审初校:杨兴龙
复审复校:梁金广
终审终校:张庆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