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年度设立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课题研究领域请参照《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
1. 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应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立足辽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研创体现辽宁水准的研究成果。
2. 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应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主题,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校的改革发展实际,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深入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
二、申报条件
1. 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中小学校党建专项等各类课题均不得兼报。
2. 课题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研究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范围前提下,结合实践自拟题目。
3. 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熟悉所研究问题的实践和政策进展,须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需2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4. 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报要求
1. 本年度设立中小学校党建研究专项课题,面向各市教育工委、省内中小学校从事党建工作的相关人员,以及高等学校相关研究人员。
2. 学校推荐名额。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30项。党建研究专项申报数量不得超过3项(不含在30项中)。
3. 各院部推荐名额。各院部推荐名额见表1,请各院部严格把控申报质量。
表1 各院部推荐名额
序号 |
院部 |
推荐名额 |
中小学党建研究专项课题 推荐名额 |
1 |
化环学院 |
7 |
1 |
2 |
机动学院 |
8 |
1 |
3 |
电气学院 |
5 |
1 |
4 |
材料学院 |
5 |
1 |
5 |
经管学院 |
6 |
1 |
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2 |
7 |
基础部 |
3 |
1 |
8 |
外语部 |
3 |
1 |
9 |
体育部 |
1 |
1 |
10 |
管理部门 |
5 |
1 |
4. 各院部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切实履行初审责任,加强对课题研究内容的意识形态审查;不得推荐非教育研究类选题;不得重复申报省社科规划基金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已批准正式立项课题;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再次申报。
五、申报材料
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经各院部审核推荐汇总后统一报至教务处。
(一)电子版材料要求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2版)》(附件2),word和PDF格式各一份。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2版)》(附件3),word和PDF格式各一份。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4),excel格式一份。
4.中小学校党建研究专项申请书、匿名申请书及汇总表单独汇总报送。
以上材料以“实名申请书+单位名称+姓名”命名、“匿名申请书+单位名称+姓名”命名、“汇总表+单位名称”命名,并放在一个文件夹内以“2022省规划课题+单位名称”命名打包压缩发送到指定邮箱。
以上材料暂收取电子版,截止日期2023年5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学校评审结束后,推荐申报项目的负责人补交纸质版材料,由院部统一报送。
(二)纸质版材料要求
1.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2版)》一式 2 份。
2.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2版)》一式3份。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一份。
纸质版申请·评审书需白色封面胶装。
六、其他
报送地点:行政楼229
联系人:赵明明
电话:0417-2982995;小号67136
邮箱:jwc@yku.edu.cn
教务处
2023年3月31日
初审初校:杨兴龙
复审复校:梁金广
终审终校:张庆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