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的申报工作,根据《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科学技术功勋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申报条件
1、科技功勋奖
做为科技成果的第一完成人,获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项;或做为第一完成人获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奖项,对全市重大科技项目攻关、重点技术引进项目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科技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并符合《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七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和《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2、科技进步奖:
凡在我市辖区内单位完成的科技成果,并在2011年--2013年12月31日前结题、验收的项目;授权发明专利、授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新药证书、农业新品种证书等,且项目已在辽宁省内推广应用。并符合《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和《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第六条到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3、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在对外科技合作、科技人才引进、技术引进与交流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科技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并符合《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九条、第二十四条和《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三、申报材料
填报《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
(一)申报科学技术功勋奖
填报《营口市科技功勋奖推荐书》及附件材料5套,附件材料包括:
1、主要科研业绩报告;
2、公开发表的论文及专著(复印件);
3、获奖证书(复印件);
4、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材料;
5、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市科技进步奖需提供以下资料:
1、科技成果评价证明(或已结题项目的验收报告、行业准入、检测报告、质量标准、知识产权等)
2、查新检索报告
3、技术研究报告、主要论著;
4、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
5、应用证明;
6、涉及污染环境和劳动安全等问题的科技成果,需有关部门出具的报告和证明;
7、相关技术资料。
申报材料共一式七份,三套为完整材料,包括《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和申报材料中的1-7,其中一套由原件装订而成,并标明存档。其余四份仅有《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即可。所有材料规格大小应与《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一致。
(三)申报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填报《营口市国际科学技术奖合作推荐书》及附件材料5套
附件材料包括:
1、主要科研业绩报告;
2、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材料;
3、获奖证书(复印件);
4、相关证明材料。
经审查受理后,对申报项目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项目申报单位要准备10分钟的PPT答辩材料。答辩内容包括:
1、立项背景和目的、关键技术及创新点;
2、主要技术和经济指标、同国内外同类项目先进水平的对比和应用情况;
3、推动技术进步或科学发展的作用,以及已经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申报项目要提供项目简介一份,其中科技进步奖主要介绍项目概况、创新点、推广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字数为300字,上述材料用电子版发到奖励办公室邮箱。
四、奖励项目推荐、申报与受理
(一)推荐与申报方式
1、按属地由市(县)、区及园区科技局签署推荐意见后,向市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申报。
2、市直属单位直接向市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申报。
3、中省直驻营单位经单位审查合格后,直接向市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申报。
(二)受理
1、经形式审查,符合有关规定,材料完整、齐备,方可受理。
2、对于存在知识产权争议、项目完成人资格争议的项目,在争议解决之前不予受理。
3、以知识产权、新药证书、农业新品种证书等评价证明为申报条件的项目,要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详见科技进步奖申报书附件)。
五、受理时间
2014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受理时间为2014年10月27日-11月27日止。
各种表格由营口科技网下载。网址为:ttp://www.ykst.cn/
链接—营口科技成果网—成果奖励
六、受理部门
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科技管理科)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少年宫里A-4
联系电话: 0417- 2833149
联 系 人: 孙莉 张冬
邮 箱:ykkjgl2833149@163.com
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