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教办发〔2014〕106号
各市教育局、省内各高等院校:
为规范我省普通高中引进境外课程教材审查工作,保障普通高中境外课程教材的审查质量,经研究决定,拟在辽宁省中小学教学用书审定委员会下设辽宁省普通高中境外课程教材审查组,并在全省范围内遴选教材审查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中境外课程教材审查专家职责
审议普通高中引进的境外课程和教材,包括课程方案、课时计划、教材内容等,并向辽宁省中小学教学用书审定委员会提出审议意见和审查报告。对境外课程教材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向省教育厅提出建议。
二、推荐人选涉及学科
各市教育局推荐人选涉及学科:数学、英语、日语、韩语、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
高等院校推荐人选涉及的一级学科:哲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理学、生物学、系统科学、科学技术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学等。
三、推荐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改革意识,作风正派,能团结协作,秉公办事。
2.能全面理解教育方针,熟悉国家课程标准,了解普通高中教育及改革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3.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学术造诣较深,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在本研究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对普通高中教材和境外课程教材有一定的研究。
4.兼通汉英、汉日、汉韩等两种语言文字,能熟练阅读、准确理解境外原版教材。
5.身体健康,能坚持参加教材审查工作,年龄在60周岁以下。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市教育局、省内各高等院校按照上述职责和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遴选推荐审查专家,原则上每个学科推荐3-4名候选人员。
2.请各市教育局和省内各高等院校务必于5月28日前(逾期将不予受理)将《辽宁省普通高中境外课程教材审查专家候选人员推荐表》和《辽宁省普通高中境外课程教材审查专家候选人员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省教育厅高中教育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邮编:110032)
联 系 人:金京哲 联系电话:024-26901508
电子邮件:lnsjytgzc@163.com
附件:
1.辽宁省普通高中境外课程教材审查专家候选人员推荐表
2.辽宁省普通高中境外课程教材审查专家候选人员推荐汇总表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