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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成果申报办法
发布日期:2014-06-25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成果申报工作,确保学术活动月圆满成功,现就学术活动月省级成果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申报对象和成果范围
本届学术活动月成果申报采取广泛发动,多方受理,通讯评审和集中评审相结合,统筹兼顾的办法组织开展。
申报对象:省内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
成果范围:2013年3月以来,未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
二、成果征集与评审
各学术活动承办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自行组织动员省内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积极申报学术活动月成果,参加学术活动月活动。
各学术活动承办单位为学术活动月的成果征集受理单位。各受理单位要按其专题自行组织发送活动月成果征集通知,面向全省社会科学工作者进一步征集成果。
成果评审采取通讯评审和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省社科联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负责成果评审工作。获奖成果评审一律按其征集成果的30%——35%比例确定。一、二、三等奖分别按5%,10%、15%左右比例确定。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获奖成果比例。对获奖成果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社科联联合盖章认定,颁发获奖证书。
三、申报方式和程序
申报者须自主选定拟参加的学科和专题学术活动。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要对本单位申报的成果,按不同学科专题、学术活动内容等进行分类、汇总,并分别报送各学术活动承办单位成果申报受理点。
各成果申报受理点只受理各单位统一组织申报的本学科和专题的学术成果,并负责该专题领域学术成果的统计、汇总、初审等工作,将所受理的全部成果和汇总表一并报送省社科联。
四、申报时间
各学术活动承办单位受理成果申报时间截止为:2014年6月30日;省社科联受理申报时间截止为:2014年7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各承办单位必须将受理的成果于活动开始前报送省社科联,逾期省社科联将不予评审。
五、申报要求
申报成果要紧扣学术活动月主题。应用理论研究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辽宁改革发展的实践,要把握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突出现实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基础理论研究要注重学术前沿问题和难点问题研究,力求创新理论,指导实践,为辽宁实现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所有征文要符合学术规范,字数不超过7000字。
本届学术活动月,每人限报一项成果,一项成果只可向一个申报点申报。论文合作者不超过3人,研究报告不超过9人,获奖成果作者不兼得。所有申报成果凡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明,取消其参评或获奖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各市组织的学术活动月成果征集工作由各市参照省里做法组织实施。
六、需提交材料
1、经作者单位和受理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的《2014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成果申报表》。
2、研究成果(参照《2014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成果排版打印格式》)。
3、佐证材料。申报成果如有市级以上奖励的,或地市级领导同志批示采用进入决策的,或被公开述评、转载或引用的,需附佐证材料。经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属实后,以复印件形式提交。
4、《2014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成果申报汇总表》1份,同时需提交电子文本1份。
5、《征集成果评审表》1份,同时需提交电子文本1份。
材料1、2、3均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2份,实名、匿名各1份,同时需提交电子文本1份,匿名处理要求不体现作者及其合作者、作者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
以上学术活动月相关文件及所需提交材料均从省社科联网站“社科界要闻”栏下载。一律使用A4纸印制,每份单独于左侧装订,切忌将不同材料装订在一起。
报送材料时,请各单位将申报者的申报材料按《成果申报表》、研究成果、佐证材料顺序排放(实名放前,匿名放后),并按《活动月成果申报汇总表》登录顺序依次排好。
附:
2014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成果申报表.doc
2014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成果排版打印格式.doc
2014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成果申报汇总表.xls
征集成果评审表.xls
活动方案上报样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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