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现决定对2018年度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请查看附件中省科技厅的通知。现将部分关键事宜提炼要求如下:
1.2018年度立项且执行期满的项目;
2.2018年度立项的三年期项目已研究完成,可参加本次结题。
- 凡申请验收的省自然基金指导计划、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
项目负责人,需登录(老系统)“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60.145.151),按照要求及基金类别在线填报结题报告相关内容,并上传
结题报告、工作总结、技术报告、PDF版项目经费决算表及说明(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其他研究成果等。
- 结题验收重点审查项目的执行情况、主要成果、人才培养、
经费使用、合同指标完成情况等内容,总结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
合同期满且不能参加本次结题的项目,需要在系统中完成“申请
延期结题”的操作,延期时间最多一年。对无故不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省科技厅将取消其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各项目组在系统中填报完结题材料后,报送纸质版材料一份(双
面普通装订)至科技处425室,电子版材料一份发至邮箱:
466695908@qq.com。
- 我校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20年10月5日
- 纸板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7日
附件:(辽宁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
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0/0924/20200924043134567.zip
科技处
2020年9月24日